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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章 文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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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丛林中,一道黑色的触须如同标枪一般划过两丈距离,将一只毫无防备的野兔钉在了地上。

    下一刻,野兔浑身鼓荡,最后竟然慢慢被触须所吸收。

    “一下就消耗了近半的内力。”

    林烨面色沉静的将触须收回,伫立良久,换来轻轻叹息。

    这是他第一次在爆发临界下使用‘万千触须’,虽然只有一根。没错,他现在的确处于‘爆发临界’的状态,归结原因就是内力,内力属于额外的生命能量!

    只要内力充足,他就能无限制的使用‘万千触须’。

    “用触须杀野兔,有些得不偿失,看来,只能用来猎杀大型猎物了。”林烨目光闪烁,得不偿失并不是说,一只野兔蕴含的能量不足以发出一根触须。

    而是触须和地刺的本质不一样,地刺消耗的是黑光细胞能量,熟称体力,只需要吞噬血肉就能瞬间补足。触须消耗的则是内力,无论内力的回复还是修炼,都需要消耗时间。

    另外,内力若不回复满,修炼出的内力就会被动补足内力,只有内力处于充盈状态,才能修炼出新的内力。因此,使用触须杀野兔,就是在浪费时间!

    “毕竟,一个是利用坚硬的沙土作为材料,一个是硬生生将自身改造成武器。”林烨伸出手来,肉眼可见的,血肉组成的手掌不到一息,变成了散发金属光泽的尖锥!

    尖锥的结构与触须前端的尖刺是一样的。

    “尖锥是高度致密的骨骼,而触须本身,就是高度密致的肌肉组织!”随着林烨将附于手掌上的内力撤回,尖锥重新变回了肉掌。

    相比远程发射触须,改变手掌结构所花费的能量要少得多。

    所以说,我的肌肉越强,触须的物威力就越大?骨骼越强,变换的武器和触须的前端就越坚硬?

    嘴角微微翘起,林烨现在终于有些清楚,自己以后应该走怎样的路线了。

    “该回去了,顺便与陆先生和李嫂交代下,将工钱给结了。”

    从明日起,他就打算在这广袤的森林中‘闭关’修炼,还剩五个月的时间,争取将自己的实力提升到先天!

    东贵西贫,南富北工。

    康源县西城,所占的面积比其他三处加起来还要多,也是大部分百姓居住的地方。

    夜已深,虽康源不施行宵禁,但相对贫穷、缺乏娱乐活动的西城百姓,皆早早入睡,为第二天的生计积蓄精力。

    快步行走在细长、纷乱的漆黑小巷中,一种淡淡的归家之感萦绕心间。

    家?摇头苦笑,此情此景,想要吟首诗来,却发现肚子里毫无墨水,抑郁之情难以言表,这让他有些难受。但转念一想,家这种东西啊,等我找到妹妹,便有家了,如此林烨居然有了些许期待。

    心情通畅,脚步更加轻盈。

    这时。

    疾行中的林烨缓缓站定,目光疑惑地看向身前不远处,自己临时购置的宅院。

    血腥味?

    宰杀了生畜?

    不对!是人的血腥味!

    面色凝重,见四下无人,林烨一个闪身无声无息的跳到了自家紧闭的大门前。

    双眼微闭,五感全开,瞬息,无数嘈杂的声音,混乱的气味接踵而至。

    “一二三,五个活人的心跳声,汗臭掩盖不住,是五个卖力气的汉子。而浓浓的血腥味......是李嫂的。”

    林烨脸色阴沉的可怕,脑海中千回百转,会是谁?五个汉子心跳稳健急促,不像武者那样悠长有力,是盗贼么?这么巧?

    思索间,再度感知,方圆百米并无异样,除非有先天强者,不然逃不过自己的逆天五感。

    既然只是普通人的话。

    稍作沉吟,林烨起身,化作张昭正模样,面无表情的推开大门。

    “嘎。”

    院子里寂静无声,上午陆先生授课的石桌下,一大滩未干的血迹,在林烨视如白昼的能力下,分外显眼,而血迹的主人。

    林烨眯起眼,转头看向假山。

    李嫂,就在假山后面。

    负手前行,心中燃烧的怒火难以抑制,它需要宣泄。

    推开厅门,眼角下意识的微微向后一瞥,那里,一道鬼鬼祟祟的身影悄悄接近着。

    风声骤起。

    任由一棍击在后脑,林烨应声而倒。

    呼啦啦一片,原本安静的院子里突然热闹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老大,得手了!”声音颤抖,喜悦之情根本毫无掩饰。

    “蠢货,小声点!”大哥暴怒,压抑着声音,一巴掌打在三子头上,“还不把他拖进去?”

    “对,对,拖进去。”三子挨了一巴掌却毫无所觉,自顾开心,要将林烨拖进屋子。

    “大哥。”

    “怎么了?”大哥正指挥着老五,让他将大门关上,听到询问,回头皱眉。

    “不是,这,真的是胖子啊。”

    青筋猛地一跳,“这时候你还开玩笑?真以为我不敢下重手打你?”

    “没有啊大哥,这胖子真的胖,我一个人拖不动啊?。”三子急了,手忙脚乱的解释起来。

    大哥用力的出了口气,无力的让老二他们上前帮忙,自己则到处巡视了一圈,没发现问题。

    回到屋里,烛火通明,兄弟具齐,胖子被绑在了粗粗的顶梁柱上。

    “有没有搜一下?”大哥问的是老二。

    “只有两本薄书。”老二指了指方桌。

    “唤醒他。”

    老二点了点头,将早就准备好的凉水,冲着林烨当头泼下。

    “哗啦。”

    “醒了?”

    “你们是谁?”林烨环视一周后,面无表情的看着眼前的矮壮汉子。

    “大哥,他问我们是谁。”三子回头。

    “你让开。”大哥一把将三子推开。

    “你是张昭正?四平郡的?”

    “是。”

    “你杀了人?”

    “是。”林烨稍稍迟疑,想了想,觉得自己的确是杀了人。

    难道他们是来报仇的?心有疑问,只好配合他们玩下去。

    兄弟几人对视一眼,三子兴奋不已,“大哥就是他。”

    “你杀了人,拿了钱财到了清野郡?”大哥又问一句,林烨还未回答,三子就不耐烦了。

    “大哥,肯定是他啊,快问他,钱藏哪了。”说着,三子不等大哥回话,走到林烨面前,扯着他的领口,“死胖子,快说,你拿了钱,藏哪了?”

    “是谁告诉你们,我杀了人,还拿了银子?”林烨无视了三子,看向领头的高个壮汉。

    大哥本来想把三子拉开,听闻林烨话语,不由上下将他打量。

    “我该说,不愧是杀过人,么?”大哥突然笑了,林烨的口气和态度,完全没有将他们放在眼里,他难道不知道,生死已被自己掌控?

    三子此刻也反应了过来,不过,他所想却与旁人些许不同。

    “好啊死胖子,你这是想抵赖?”

    说着,将老四身上的榜文搜了出来,“看看,看看,白,黄纸黑字写着呢,你杀了人,带了一万两。”

    “三子!”大哥怒了,刚要动手,被身后的老二拉住。

    “无事,好教他明白,咱们想要什么。”

    大哥想了想,觉得在理。

    “看明白没有?说吧,一万两在哪,说出来,我们就放你一条生路!”

    林烨听了大哥的话,目光从榜文上移向大哥。

    “你们,不识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