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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章 朗姆酒(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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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时至夏季,但是海岛上的温度不算高,毕竟是靠近海洋的区域,而且今天还是一个多云的天气。

    从这里向着岛屿的深处望去,尽头能看到山脉起伏的棱线,偶尔有黑色的苍鹰盘旋于天际,随后又俯冲进森林的区域。

    利维跟在队伍的后面,缓缓向着岛屿的深处走去,沙滩的区域已经消失不见了,众人走进了一大块荒地之上,到处是繁盛的野草,间或点缀着五颜六色的野花。

    如果简单推测一下,利维从斯达特漂流到这个荒岛上,实际上没有用多久的时间。也正是基于这样的情况,这个荒岛的经纬度跟斯达特岛大概很接近,也就是说处于温带区域。

    越过沙滩有一片起伏不定的丘陵,越过丘陵就是森林区域了。毕竟是一个未经过探索的未知区域,岛屿上应该有一些凶猛的生物才对。如之前的猜测,找到利维的四个家伙果然是从一艘帆船上下来的海贼。

    事实上,利维也远远的看到了他们的帆船,一艘规模不算大的三桅帆船,比起那日见过的军舰要差上许多。但是作为横渡海域的帆船来说,实际上也是够用的。

    紫荆花号在海上航行了半个月,如今因为海上风暴偏离了航线,所以才会来到这个荒岛之上。

    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,利维多少还是有些庆幸的。目前看来,眼下的这片海域就是在海图上未标注出来的未知区域,如果不是这些海贼闯入了这里,他大概会很伤脑筋。

    从一个荒无人烟的岛屿上离开,必须得自己制造木船。但是他对于这种事情实在是一窍不通,肯定没办法制造出能够在海上漂流的木船。

    如果是跟鲁滨逊一样过着一个人的荒岛生活,那样的事情更加无法接受,他可是有很多的事情要做,怎么会情愿在这样的地方消磨光阴?

    目前看来,最好的办法就是混到海贼船上,只要能顺利的离开这个荒岛就行。此时行在前方时而交谈的四个海贼他也稍微了解了一下,先前的胖子是紫荆花号的两名副船长之一。

    他不像光头契布曼一样穿着脏兮兮的亚麻布上衣,而是穿着一件灰色薄天鹅绒上衣,头发天然卷曲,身上有着一种不像是平民的气质,跟塞西尔有些许的相似。他的脸上堆满肥肉,一对双下巴,小眼睛总是露出些精光,平时一副看似和善的样子。

    但是,对于识人比较有经验的利维来说,这个胖家伙绝对是一个阴险狡诈的人物,不像光头契布曼一样,四肢发达,头脑简单。

    一般说来,如契布曼那样的混混反而要好对付一些。对于利维而言,他最讨厌跟两类人打交道,其一是真正的聪明人,其二是十足的蠢货。巴尔克和契布曼明显是各占其一,都让他无比厌恶。

    只不过这种厌恶的情绪很好的掩藏在恭敬的表情之下,即便巴尔克是个阴险狡诈的聪明人,但是也绝找不出任何的端倪。此时此刻在他的眼中,利维就是一个受了些小恩小惠而感恩戴德的小鬼一个。

    巴尔克要求利维做的事情确实有些出乎预料,类似于那种斥候,又或者诱饵,毕竟荒岛上的森林肯定藏着很多凶险,如果有一个人走在前面试探的话,自然能够极大程度减少其他人遇险的可能性。

    说白了,就是一个牺牲品,如果眼力不好,反应不够迅速,动作不够灵敏……真的有可能会惨死在某只凶猛动物的獠牙之下。

    他们此行的目的就是猎捕一些动物,剔除皮毛和骨骼,然后带回船上当做食物。这当然得需要一些观察能力和见识,毕竟有些带毒的生物是无法当做食物的。

    从他们的谈话中听得出来,在紫荆花号上,这样的事情应该没少干过。在利维之前,船上负责这种事情的就是那些地位相对低下的船员。

    其实也不难理解,不管在什么样的地方,划分阶级都像是不可避免的事情,有的人总会占据更多的好处和利益,有的人则地位低下,任劳任怨,任打任骂。

    不过总归是有些让人恼火,毕竟谁都不想免费给别人当枪使。利维会心甘情愿的接受,主要是巴尔克承诺如果利维幸运地活下来,那便可以登船,成为他的手下,跟他们同行。

    这位副船长甚至都没有问过利维经历过什么,或许在他的认知里,一个从王国跑出来,经历了海上漂流,然后昏迷在一个荒岛上的青年,绝对不可能是个正派的人物吧。

    利维只是简单的揣测巴尔克的心思,就是有些片面罢了。

    对于巴尔克来说,眼下船长马上就要下地狱了,为了争夺船长之位,总得拉拢一些手下。

    不过手底下的伙计越多,自然就会越乱。但是那些手下是真正的归心也好,还是怀有鬼胎也好,巴尔克有信心掌控一切——拳头够硬就行。

    他让利维作为诱饵来捕猎,其实有着试探的想法。他不在乎利维是不是一个年纪轻轻的亡命之徒,但是至少得有点儿本事才行,养一个废物这样的事情谁都不会想做。

    其实能在狂风暴雨中横渡大海,排除掉运气因素的话,意志力是必不可少的,至少不会在面对滔天巨浪时心生绝望。

    从这个角度来讲,利维绝对不能算是没有本事的人,巴尔克就是这样想着,如果能在凶猛野兽的口中活下来,那就是真的有本事了。

    除了胖子巴尔克和光头契布曼,余下的两人实际上没有太多鲜明的特征,倒是其中的一个褐发中年人卡尔文给了利维一些压力。

    卡尔文的身形也是高大无比,不过比起契布曼来,还是低了些。两人相较于利维都高出近一尺,至于巴尔克则比利维矮上近一尺。第一眼看到这个生满肥肉,又矮又圆的胖子,利维便想到了一个词——「肥猪」。

    以经验来说,利维能够察觉到很多事情,例如这个卡尔文,实际上应该算一个格斗高手,他穿着亚麻布短袖衫,胸前的扣子没有系上,裸露的肌肉看上去有些精壮,而且是那种充满爆炸性力量的感觉。他大概不像帮派混混一样只会挥着拳头耀武扬威,而是真的有些本事。

    走到森林边缘的时候,巴尔克又交代了一番。除了利维,另外的四人都携带着短刀或者佩剑。如此看来,赤手空拳,身体状态还没有恢复多少的利维显然会遭遇一些麻烦。

    契布曼依旧是冷嘲热讽,大抵是因为他生的丑陋,所以对长相英俊的家伙一向没有好感。

    对于他来说,巴尔克的脑子确实很灵光,想到让眼前这小鬼作为诱饵来捕猎,倒是省去了很多麻烦。

    “准备好了没有,小子,”他露出狞笑,“好好祈祷自己不会被咬断脖子而死吧,要知道森林中可是有很多怪物的,它们会在你不注意的时候……”

    “用不着你担心,我会活下来的。”利维的神色很平静。

    “妈的,我可没有替你担心,我巴不得你被怪物咬死咧。”

    “契布曼,闭上你的嘴巴,进入森林的时候,打起精神来,听到没有!”

    “是……是,你可以为我们带路了,小子。”